护士处方权,国内已有成熟经验,国内这一「方向性的探索」,仍处于酝酿、探索的阶段。
新闻回放
今年 8 月 10 日,78 名安徽省首批高年资护士,下沉在 2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孕婴工作室、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糖尿病及慢病护理等 8 个专科护理门诊,并通过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建立合作设计开发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病结构化患者治疗与教育课程,在社区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慢病患者。
安徽省借鉴国际经验,发文确定护士处方权限。安徽省目前成为全国唯一具有护理处方权的省份,北京大学在省内社区设立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实习基地。此外,对于高年资护士下基层,各试点城市还将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打造利益共同体,突出服务协同化——来源:合肥晚报
这就意味着,安徽省将成为全国唯一具有护理处方权的省份。
消息既出,业内外对「护士处方权」一片哗然,可谓是议论纷纷!
业内反馈
2017 年 7 月,安徽省医改办在《盘活优质护理资源,做实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中仅提到: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据核实,目前这一「方向性的探索」仍处于酝酿阶段,尚未专门正式发文——中国护理管理
新闻中报道,安徽省正在试点给护士有限处方权,等于是在国内医界首开了先河。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护士处方权,与医生的处方权,是有区别的。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上述文件中所给予执业护士的「处方权」,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有限的,所以业内称之为有限处方权,以示跟完整处方权的区别。
护士处方权是指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中被授予开具药物和相关检查的权利,以缓解初级保健医生短缺和医生诊费高等问题。在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设立了高级实践护士的岗位,该岗位的护理人员拥有用药和处方权,能够处理或在医师指导下解决病人的健康问题,使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能和护理手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而在我国,相信有了护士处方权的探索和尝试,能够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并且有效提升护士的职业价值。
国外护士处方权现状
在美国、英国、荷兰等一些发达国家,护士都拥有一定范围的处方权。有处方权的护士都有自己擅长的专科,例如疼痛管理、糖尿病的管理等。处方权是把双刃剑,责任与权利并行。虽然拥有处方权后,护士的责任与压力也会随之增大,但是他们的职业满意率也更高。
处方权的分类
目前全球护士处方权主要分三种:
(1)独立处方权:从患者首次评估、诊断、诊疗和持续监控都独自处理;
(2)补充处方权:即和有独立处方权的医生共同合作在初次评估、诊断后进行处方;
(3)团队条例:即在特定条件下开具事先决定好的处方。
处方护士的准入资格
1. 学历要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要求处方护士是具有硕士或博士学历的高级实践护士(advanced practice nurse,APN)。
2. 必修课程: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在 APN 的研究生课程中设置了体格检查、病理生理、高级药理等必修的课程。
3. 额外课程:申请处方权的护士还需参加额外的药物处方权相关课程。
4. 临床实习:申请处方权的护士还需完成相应的临床实习。
处方权的实施限制
1. 护理处方权的权限
护士的处方权,有着特定的权限和范围。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限定具有处方权的护士在其自身执业范畴或专科领域内开具处方。初级保健领域的 CNP 所开具的药物处方集中在慢性病管理方面;而急诊和急重症病房的 CNP 所开具的处方以临床诊断处方、急救药物处方、消炎镇痛药物处方为多。
2. 建立在医生的诊断基础之上
患者要有医生诊断,处方护士要在医生诊断的基础上,才能开具药物和非药物处方。
3. 实施范围
护士处方权是在社区医院内开放。处方护士是在患者疾病轻微并在社区医院就医的情况下,其处方权才能实施。
4. 特殊情况的应对
处方护士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要正确应对。不能诊断患者的健康问题或患者病情严重时,则应该建议患者去上一级医院就医或报告医生。在患者病情危急时,即使没有经过处方权认证的护士也应该实施处方权,但需要对紧急情况进行界定。
5. 在医生指导下
处方护士应该在医生的同意下开处方或与医生合作开处方。
国内护士处方权现状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规定。关于有限处方权,特别指出,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人员、进修医师以及医学实习生都不具有完整的处方权,其处方必须经有完整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确定后,处方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对护士申请处方权的资质、处方权的培训与认证、处方权的内容等尚无标准,正在探索、尝试阶段,向国际护理目标看齐。
安徽省正在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据了解,接下来安徽省还将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区高级执业护师试点。高年资护士通过认证后,将承担起开业护士职责,拿到期盼已久的处方权。这是对护士处方权的方向性的探索」仍处于酝酿阶段,尚未专门正式发文。
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安徽社区建立合作设计开发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病结构化患者治疗与教育课程,在社区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慢病患者。
「护理处方权」的争议
风险与机遇并存,责任与权利同行。
国内目前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议还是很大的(插入联接丁香园护理论坛)。一部分人认为若护士拥有处方权,不利于医护合作。另一部分人认为基层医生力量薄弱,护士成为诊疗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临床实践中,由于病人情况紧急,护士需要处方权紧急给患者用药。更有甚者,看到其中潜伏的的安全风险,放开护士处方权,极易导致和引发医疗事故和纠纷,不仅不能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反而会危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护理处方权」是大趋势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护士群体也需要转变自己的角色,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充实专业技能,成为有专业特长的专科护士。经历从不被重视到得到重视的过程,而成为医疗卫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结合我国的国情,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健康问题将在社区内得到解决,放开护士处方权,终将成为一种大趋势。
期待「护理处方权」变革
就目前的护理现状而言,实行护士处方权,要对疾病作出正确的诊断,往往需要长期的临床实践,积累起丰富的临床经验,有严格的准入机制和管理标准,来做保障,才能避免和减少误诊的发生,确保患者安全,才能真正把护士处方权这项变革举措,落实下去。
护士要拥有处方权,还要对护理教育进行改革创新,当下,北大护理学院「未名护理」发布一条消息:该校已将试点培养「Nurse Practitioner(NP,开业护士)」提上日程,开国内「高级执业护师」培养之先河。
我们期待着,护士处方权,将会随着国内业内同仁的不懈努力、尝试、探索,终将遍地开花,进一步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程子卉,夏海鸥. 国外护士处方权的实施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华护理杂志,2017,52(6)764-767
2. 闫红霞. 护士拥有处方权,您准备好了吗. 医院管理论坛报,2017,11,30
3. 李婷婷. 护士处方权可以有,但一定要培养先行,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