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可不可以单独进行静脉输液操作?

2018-01-02 19:20 来源:丁香园 作者:逆风飞扬
字体大小
- | +

最近,某三甲医院消化内科发生一例投诉。

那天,一位新收入院的慢性胃炎患者入院,按照医嘱需要输入氧氟沙星和奥美拉唑。病人连续几天饮食不规律,早上没有吃饭,所以,实习护士小 A 给病人输上液体之后,病人有轻度的胃肠反应,出现恶心,进而出现情绪激动。病人家属中的子女有一位是医务人员出身,他发现小 A 胸前佩戴的实习生的牌子,就抓住这一条,说实习生没有护士执业证,单独给他父亲进行了静脉穿刺,属于无证上岗,违规操作,坚决要求所在科室给予经济赔偿,并将此事投诉到了医院业务主管院长那里。

主管院长只好责令护理部详细了解此事。

原来,消化内科的工作较忙,科室休产假和怀孕的护士有 5 个,护士人手很紧张。科室每个月会轮进一批护理实习生,约 5-7 人。实习生小 A 就是其中一个,已经实习了有 6 个月,她动作麻利,做事有序,各种日常的护理工作和护理操作基本上都能胜任,像静脉穿刺、导尿、下胃管等等操作,基本不在话下。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带教老师就放任她一个人上责任班,独立处理班上的各种事务。

没想到,这名病人的家属了解医院的一些工作流程,进而以此为要挟,让医院给予补偿。

本来,小 A 的静脉穿刺也没有任何纰漏,但值得一提的是,她确实是实习生,还没有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考试,当然也就谈不上有护士执业证。

那么,实习生小 A 到底可不可以独立进行静脉输液操作呢?

在讨论这件事情之前,我们先看一看什么是侵入性护理操作?

侵入性护理操作是为达到医学治疗目的,将医用材料置入人体内部的一项操作,其可能产生并发感染、损伤以及给患者带来一定心理恶性刺激。

侵入性操作包括为患者进行肌内注射、静脉输液、吸痰、给氧、留置胃管等操作, 是临床护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护生未取得护士执业证,必须在有护士执业证的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才能完成侵入性护理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008 年颁布的《护士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计生委 2013 年 11 月 14 日正式颁布 2014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卫生行业标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中 5.2 规定:实施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应为注册护士、医师和乡村医生,并应定期进行静脉治疗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

综上,可见,实习生为病人进行静脉输液护理操作时,必须有带教老师在场进行指导。

对此,可能很多护士很不忿,毕竟,像小 A 这样的带教情况太多见了。几乎每家医院都存在实习生独自为病人输液的情况。在护士眼中,临床工作这么忙,不可能随时把实习生带在身边,随时看管。何况,输液是护理工作的重头戏,每天都要给所有的病人进行输液,工作量相当大,其中不乏一些血管条件差的,输液外渗需要拔针重新打的,就那么几个人上班,如果实习生不参加输液,怎么可能忙得完?而作为实习生的护士,心里也有想法,她们希望得到更多练手的机会,尤其是技术性比较强的侵入性操作,更希望带教老师能够放手,让自己放手去做。

笔者想说的是,实习生当然可以进行静脉输液操作,带教老师可以不用亲自动手,但一定要在旁边及现场进行指导。如果病人问起,或者不愿意配合,带教老师也可以大方的告诉病人,有我在现场看着,您放心!

病房每天输液的病人很多,但穿刺一般只有一次,可以让实习生帮忙换接液体,或者单独做一些技术含量较低的操作,但侵入性操作应谨慎对待。

临床护理工作重在细心,工作再忙,带教老师也应按照规范来,毕竟实习生出了事情,老师也是要负责的。

参考文献:

刘丽艳, 陈培依, 孙青. 护生侵入性护理操作的现状及对策,《海南医学》,2005(12),1408.

施方方. 中职护生侵入性护理操作中职业防护教育策略研究,《卫生职业教育》,91-92.

本文作者:逆风飞扬,护士长,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执业药师

编辑: 王妍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