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美国心力衰竭学会(HFSA)、欧洲心脏病学会心力衰竭协会(HFA)、日本心力衰竭学会(JHFS)共同发布了《心力衰竭的通用定义和分类》。该共识提出了心衰的通用定义以及新的分期和分类标准。
在第 32 届长城心脏病学大会上,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张健教授从旧理念、新理念两方面对心衰的定义、分类、分期进行详细介绍。
1、目前心衰的定义、分类、分期
01. 目前心衰的定义
以下是心衰既往指南中的定义。这些定义均指出心衰是一种临床综合征,是因心脏结构、功能异常而导致泵功能失代偿,出现心衰相关症状以及心衰相关的客观体征。
既往指南的定义存在以下局限性:
• 包含血流动力学特征的心衰定义:如 ESC(2016)的心衰定义,由于患者的主观症状与测定的心输出量、充盈压等有创性检查的差异,存在不适用于大众健康或流行病学研究的局限性。
• 心衰定义中无生物标志物:使用生物标志物,如 BNP,有利于心衰的诊断。然而大多数心衰定义中并未纳入标志物指标。
• 影响患者及临床医师的观点:既往诊断强调症状、体征,然而其特异性差,多种状况可导致误诊心衰,给心衰的诊断带来挑战。
02. 目前心衰的分类
以下是心衰既往指南中的心衰分类(根据 LVEF)。
其存在以下局限性:
• 根据 LVEF 进行心衰分类时,既往指南均使用 HFrEF、HFpEF,但对于 EF 值介于 40%~49% 之间的心衰类型,有不同的使用术语。缺乏统一的标准。
• 一些指南中只强调 EF 值,心衰分类时也许应该将随时间变化的 EF 值及左室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这些因素考虑进去。
03. 目前心衰的分期
以下是目前定义的心衰分期。
其存在以下局限性:
• 虽然这一分期方法得到专家认可,但对于患者而言,患者很少能鉴别出自己所处的心力衰竭阶段。
• 目前临床试验并不根据这一阶段分期来入选患者,且大多数治疗策略也并不根据心衰阶段来指导。
• 只存在危险因素的个体,特别是这些危险因素不仅仅是心衰的危险因素时,是否应该贴上心衰疾病状态的标签也存在不同观点。
• 目前的心衰阶段不包含生物标志物。
2、心衰的新定义、新分类、新分期
01. 心力衰竭的新定义
根据新共识,心衰的定义如下图。
新定义将客观监测指标纳入定义中,心衰患者需至少符合以下一项客观证据:
• 利钠肽水平升高;
• 通过影像学或血液动力学测量获得肺循环或体循环淤血的客观证据。
02. 心力衰竭的新分类
新版共识根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提出了新的心衰分类。本次分类新提出一种心衰类型 —— 射血分数改善的心力衰竭(HFimpEF),是指基线 LVEF ≤ 40%,经过治疗后 LVEF 比基线增加 ≥ 10%,且 > 40%。
张健教授认为 HFimpEF 的提出具有重要临床意义。
许多使用 GDMT 后 EF 恢复正常的患者在停止药物治疗后 EF 可能下降,这意味着虽然 EF 改善,但患者的心脏结构和功能并未恢复,因此这里的定义为「EF 改善」,并非「EF 恢复」。
对于 HFimpEF 患者无论 EF 是否恢复正常,均应继续 GDMT 治疗。
03. 心力衰竭的新分期
• A 期(心衰风险期)
患者有心衰风险但目前或既往无心衰症状或体征,且没有心脏病的结构或生物标志物证据。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肥胖、心脏毒性物质接触史、有心肌病家族史的患者属于这一类。
• B 期(前心衰阶段)
患者目前或既往无心衰症状或体征,但存在心脏结构/功能异常,或利钠肽水平升高或心肌肌钙蛋白水平升高。
• C 期(心衰阶段)
患者目前或既往存在由心脏结构和/或功能异常引起的心衰症状和/或体征。注意这里患者有两种转归:心衰改善或持续性心衰。
• D 期(终末期心力衰竭阶段)
患者休息时有严重的心衰症状和/或体征;尽管接受了 GDMT 治疗,仍因心衰反复住院;难治性或对 GDMT 不耐受;需升级治疗,如考虑心脏移植、机械循环支持或临终关怀治疗。
这种新的分期,明确了生物标志物在区分心衰分期中的作用。此外,对于心衰期患者进一步根据临床轨迹变化(改善 vs 持续)做区分,对治疗决策的选择、危险因素的调整等至关重要。
最后,张健教授强调了根据新定义、新分期及时识别和治疗有心衰风险的、前心衰阶段的患者,对预防、延缓心衰的发展至关重要。
此外,根据心衰新分类,对于心衰患者要注意监测 LVEF 变化,强调 HFimpEF 患者长期 GDMT 治疗的必要性。
本文由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葛怡兰整理自长城会上发言
讲者: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张健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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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wangliya1@dxy.cn
题图来源:站酷海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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